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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河北学刊》投稿须知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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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关于标题、摘要、关键词、基金项目。(1)标题应简洁、醒目,以能够概括文章主旨为原则,尽量不超过20个汉字,必要时可加副标题。(2)摘要以二三百字左右为宜,应用第三人称客观叙述文章主题和主要观点,不作自我评价。(3)关键词以三至五个为宜,应直接反映文章主旨,并以能迅速、准确地搜索到该篇论文为原则。(4)基金项目需注明立项年度、项目名称、项目编号等。文章的标题、摘要、关键词等需译成英文,附在文末。
(三)关于篇幅和数字、标点使用。来稿字数本着完整阐述论题与简明扼要的原则,一般控制在8000至20000字,阐述重大理论问题的文章,服从文章内容的需要,字数可适当放宽。文章标点和数字用法按照国家语委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标准(GB/T15835—1995)《出版物数字用法的规定》处理。引用经典著作应使用最新和权威出版社的版本,引文必须仔细核对原文,以防出现引用错误。
(四)关于参考文献与注释。“参考文献”,是特指文章中的引文而言,凡在撰文过程中参阅的文献,不再一一列出。文中引文的序号(上标)与参考文献的序号须对应,用数字加方括号“[]”标示。同一文献如出现多次,则用同一数字标示。参考文献的写法主要有三种:如系著作,须标明作者、书名、出版地、出版者、出版年份,所引著作需标明页码,页码一律写在引文序号后面,用小括号标示,如
“[1](P206)”;如系期刊,须标明作者、题名、期刊名称、期号;如系报纸,须标明作者、题名、报纸名称、出版日期。示例如下:
[1]周振甫.周易译注[M].北京:中华书局,1991.
[2]何龄修.读顾诚《南明史》[J].中国史研究,1998(3).
[3]谢希德.创造学习的新思路[N].人民日报,1998-12-25.
“注释”是对来稿正文中某一特定内容的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,一律写在该页脚,序号用圆圈标示,如“①②”。
(五)关于作者简介。作者简介包括姓名、出生年、性别、籍贯(具体到市县)、工作单位(具体到院系)、职称、学位、研究方向,同时附上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等信息。由于本刊实行专家匿名评审,作者简介及联系方式等内容,需另纸显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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